2005年4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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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男多女少 各地立法严查
金兰 朱国良

  近日,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官员透露,国家将准备通过修改刑法来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生儿“男多女少”的不正常现象。他说:“我们将争取在《刑法》修订中,增设有关条款,加大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准备刑事立法的论证工作。各地计生部门也在进行案例汇总。山东、福建、广西等省还为此制定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
  有关专家指出,若刑事立法得以通过,将有力震慑那些企图通过人为手段来选择胎儿性别的父母和为金钱而“铤而走险”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医疗单位。
  据统计,近两年来,我国查处此类非法案件达3605例,处理当事人2409人,查封没收B超978台。(金兰 朱国良)